关于做好2017年度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激发老员工创新意识和培养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员工接触并了解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前沿趋势,增进教师与员工之间的互动交流,引导员工以科学研究、产业最新需求和实际生产问题或课题为核心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员工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公司2017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员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员工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凡公司全日制本科员工均可申请,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读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以2016级和2015级员工为主,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以2015级和2014级员工为主。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每个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作为项目成员可以参加两个项目(含未结题以及结题不合格的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员工联合组队申报。
5、鼓励往届已结题的、有商业价值的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本年度的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可以是原团队成员,也可重新组团申报。
6、已完成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指导老师
1、项目指导教师: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2、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含2015年以来校级及以上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项目)。
3、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的指导教师。
4、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指导老师须参与后续“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指导工作。
(三)项目研究时间
1、项目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2019年5月止)。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项目来源及要求
1、选题原则: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过大、过难;
2、项目来源
(1)教师科研课题
(2)员工自主选题
3、注意事项
(1)已批准立项资助的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的题目,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
(2)本次立项的项目,可作为相应学科竞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申报,也可结合今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研究或设计。
(3)本次侧重资助应用性强、有利于员工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7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17年4月17日止,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组织员工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福建省“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A4纸双面打印,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同意后交各系(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汇总。
(二)报送要求
请各(系)院于2017年4月17日前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择优进行认真排序汇总,填写《太阳成集团2017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2017年4月17日前交到团委办公室(行政楼C301),联系电话:83761782。申报材料含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版由系(院)统一发送至mjukcb@163.com;(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交至教学楼1C312学工处刘晓路老师,电话83761599,电子文档发送至382596717@qq.com),集团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立项表的申报质量和指导教团队格,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予以公布。
(三)特别说明
集团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和资助,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此次申报项目中选拔产生,学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四、经费资助及管理
(一)经费资助
对已获批的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育厅资助经费采取事后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国家级平均一个项目1万,省级平均一个项目0.5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学校予以平均1:1的比例配套予以经费支持。
(二)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员工研究经费。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对于结题一年后尚有结余的项目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作为新立项项目经费使用。
2、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销程序:员工签字后的开支发票经指导教师审查所用经费并签字,校级、省级及以上项目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员工到校财务处报销。
3、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低值品等购置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加工费、打印复印费等;员工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等。
五、组织实施
各系(院)应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学校鼓励各系(院)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本项目系(院)一级的活动。校团委、学工处、教务处每年定期对立项项目进行检查或评价,对后续不指导员工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的将不予以结题。不能顺利结题的,取消下一年申请及指导资格,系(院)若当年有20%以上的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取消该系(院)员工下一年度申请项目的资格。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2017年度太阳成集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暨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附件:1.福建省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委员会
太阳成集团员工工作处
太阳成集团教务处
2017年3月28日